根据《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学生出国(境)交流学习奖励办法》(上财浙院〔2023〕34号),国际交流合作处于2025年11月份组织开展当年学生出国(境)交流学习奖励申报工作。各系(部)共提交23份出国(境)交流学习奖励金的申请,经国际交流合作处复核、抽查,奖励工作小组评议后,确定马庄熠等22名同学获得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出国(境)交流学习奖励金。
按照工作规程,现将具体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—2025年12月10日,共5个工作日。

注意事项
公示期限内,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,请于2025年12月10日16:00前实名向国际交流合作处、学院纪委通过电话或书面反映:
联系电话:0579-82169396; 邮箱:shufezjwsb@163.com
监督电话:0579-82166995; 邮箱:jwjc_sczy@163.com
以部门名义反映意见和情况的应加盖公章;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,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和反馈意见。